自我小时候就记得老人挂在嘴边的一句话:
修桥铺路是行善积德,遇到了一定要添一把力。
(资料图片)
所以,在我们老家遇到修桥铺路的事儿,有钱出钱,没钱也会出力。而那些能为家乡修桥铺路的人,都会被家乡人称为“大善人”。
但没想到这事儿在吉林洮南却变得很不一样。
为了方便生活出行,18个农民自己修桥解决了“过河难”的问题,但最终却在2019年最后一天,被当地相关机关以“寻衅滋事罪”给判了刑。
消息爆出来之后,舆论一片哗然:
世道变了?修桥铺路真的就无尸骸了吗?
这件案子对我的冲击也很大,大到不敢相信,也不知道该具体说些什么。
我们并不掌握第一手的案件资料,对这个案件本身暂时不多说什么。
但这件案子却“牵扯”出了一些人,或许应该考虑真要抓一抓。
比如,有人造了堵墙,把壶口瀑布围了起来,变着法儿要收钱。
而且还不是三块五块地收钱,是三五十,甚至一二百地收。
这些人,该不该抓?
还有些人,把国家公园围了起来,筑起高高的墙,甚至还煞费苦心禁止无人机拍照。
目的也是为了收钱。
这些人,要不要抓起来?
前段时间,还有蚌埠,有人未经批准擅自造了一堵墙,把盲道都占了,为了把音乐节现场包围起来,更多卖门票。
这些人,要不要抓起来?
他们除了在线下把“祖国河山围起来收费”,防止群众偷窥祖国,还没有忘记在网络上私自建“围墙”。
不信就打开电视看看,看个电视节目都要各种收费,听个音乐也要各种收费。
甚至,现在连看个新闻联播都要收费。
这些人,跟那18个私自造桥被判刑的农民相比,是不是也要抓起来?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!
我们是不是要坚决反对那种“窃钩者诛窃国者侯”的行为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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